张小妖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尤加利(二)


  王嘉尔不在的时候仿佛时间走过的声音都变得漫长,朴珍荣小心的将小警察送来的尤加利修剪好插进了玻璃瓶。这是他和别的变态唯一的不同了,不怎么严的看管,不怎么控制的武器,仿佛笃定他甘愿被困在这精心制作的笼子里。不过也确实是甘愿的,朴珍荣对着监控镜头笑着将暗绿色的新鲜花枝摆成一个相对美观的样子,仿佛知道那人在看一般还附赠了一个wink。

  王嘉尔看着手机上传来的影像不禁爆了句粗口,吓得本就磕磕绊绊报告的实习生彻底不敢说话了,脾气不好的小警察到底还好长了张好看的脸,人情世故也向来通透,所以即使这么严肃的会议上顶头上司也不过只是瞪了打乱秩序的他一眼,没有多少要责怪的模样,让王嘉尔觉得自己的后槽牙和心都有些痒。

  不过痒也没有办法,虽然王嘉尔直到现在也没有走向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但是升职加薪到底还是离不开朴珍荣的关系。

  他没办法不干,也不放心把朴珍荣交给别人。

  不过是一个疯子突然想要出卖一群疯子,只因为他愿意和你说话而升职加薪,然后你作为中间人和你的顶头上司无休止的谈判,偏偏每一次这所谓正义的一方开始无限的妥协,从撤出监管的人员,到只让王嘉尔看着他。多讽刺~王嘉尔不禁自嘲的笑了笑,手指因为过于用力而握出红彤彤印记。他和朴珍荣的关系大概就有点象伤口即将愈合时的痒,痒了就会想挠,挠下去就又是鲜血淋漓的钝痛。

   朴珍荣和王嘉尔其实认识要比想象中早很多,那时候的朴珍荣对于生命还没那么漠然,所以他在一片血色中捡到了一汪叫做王嘉尔的泉眼,然后一记就记了很多年。

  那是一双清澈的几乎没有丝毫杂质的眼睛,笑起来的样子明媚又张扬,就像是一道刺眼的光。 朴珍荣在那之前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也不从不为自己找什么借口。生命在他的眼里就像一朵花,只有被剪掉拼成时才是真正的艺术品。然而他却第一次在被一双眼睛注视时觉得灵魂受到了洗涤。是隐于人群中的深泉,洗涤掉了满身的血腥气,还有阴私的暗黑面,只剩了干干净净的自己。

  就像六月里天空中掉下直直冲向他的流火,朴珍荣一向信一见钟情,如果感情不能一瞬间蹦发出来,超越山海那么其他的都是将就。于是逆着世俗行走的他遇到了他的火种,炸出了一朵惊世骇俗的烟花。

  那是他仅剩的道义,护住他,然后放他走。

  后来他背叛了他的同伴,将所有人送上一条汹涌的血色暗河,王嘉尔是浸润在那漫无目的的血红色里是唯一的一点白色。

  朴珍荣是分不清的,分不清那么浓重的颜色里流淌的是自己,还是别人的生命,分不清那一刻他到底是个英雄还是个人渣。

  他甚至都不理解,明明只是被开了句玩笑话,可能只是因为志趣相投之人找的一种认可,因为残留的证据明晃晃的寄到了他们那从不敢暴露于人前的“老家”,心中的暴虐分子就像一把被野火烧干的草,蓬勃而出的将一切都摧毁的干干净净。他做了一只甘愿屈于笼子里的安稳的金丝雀,只为了别人想偷走那从未揭穿他的泉水。

  “你们没办法证明那些是我干的,但是我可以帮你们找到那些是他们的作品的证明。这笔买卖明明很划算诶警官。”

  在监听玻璃看不到的视角朴珍荣调皮的眨了眨眼睛,气的对面被硬cue进来的暴躁小警察差点踢碎了椅子。仿佛被他惹怒般的揪着他领口时耳边的低语却是关切到近乎温柔的。温热的气息喷在耳旁,有点痒。

  “不是告诉你好好藏起来么?”

  “相信我么?”

  短暂的交锋,他完全不在意的抬头看向他的泉眼,眼睛里都是亮晶晶的光,手指暧昧的抚摸了一下那抓着领口的手,是温热的肌肤,不是多光滑的触感心脏却跳的无比鲜活。

  “你可真是个疯子。”

  门被打开的时候王嘉尔看着他的眼睛缓缓的松开了手,仿若妥协一般任由着拉架的同事将他剥开,头也没回的就走出了审讯室。王嘉尔有时候觉得他真的不适合当一个警察,他是个太过护短的人,护短到哪怕这个人杀人放火,只要这个人没有对不起他就是对的,他就都能为他赴汤蹈火,违法乱纪,也能无条件的支持他的任何决定,无论结果好不好。

  他走的太急并没有看见朴珍荣眼中突然涌上的凌厉颜色,带着贪婪和矛盾的扫过他的背影,像是想要把他吞下去一样。

  人喜欢一个人是会伪装的,比如明明是一只噬血食肉的狼偏偏要装成忠诚的狗,仗着自己长了一幅君子淡如水的好模样。

   有时候人就像是斯金纳箱里的鼠,无意间得到了奖励,从此以后就是无休止的杀戮和枪声。仅仅是一念之差,久经训练的人在自己都不清楚的心思下偷偷置换了规则,不动声色的背叛了那个他一直信守的陈规,朴珍荣从不否认他是变态,大概仅剩的那点人性和在意通通都给了他在意的人,所以对待不过是寻找认同感的同伴就一点都不剩了。

    “珍荣,你是夜莺啊。是无论到哪里,都会带来美妙歌声”

  王嘉尔的声音好像还在耳边回响,沙哑的烟嗓被生生带上撒娇的韵味,尾音挠刮着心脏最柔软的那一块皮肉,于是会变得失控。朴珍荣想他可能真的就是王尔德文中的那一只夜莺,把对王嘉尔的喜欢都藏在了歌词里,伴随着血液一起,送上一朵鲜红的玫瑰花。






  没想到这篇热度还挺高,搞的我都不好意思鸽了他,默默滚过来更个新,我发现我写文真是越来越慢了,脑子里的坑多的让人晕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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